百年敦煌吐番商易研究回(9)

来源:西域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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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百年以來,學術界關於敦煌吐魯番地區商業貿易研究的成果可謂碩果累累。受篇幅所限,本文未能收録全部相關論著,更廣範圍的研究成果可參考相關綜

近百年以來,學術界關於敦煌吐魯番地區商業貿易研究的成果可謂碩果累累。受篇幅所限,本文未能收録全部相關論著,更廣範圍的研究成果可參考相關綜述。如程越《國內粟特研究綜述》(《中國史研究動態》1995年9期)、楊富學《回鶻文社會經濟文書研究百年回顧》(《敦煌研究》2000年4期)、凍國棟《二十世紀唐代商業史研究述評》(原爲《二十世紀唐研究》中的商業篇,後收入《中國中古經濟与社會史論稿》,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楊潔《高昌王國貿易史研究綜述》(《敦煌學輯刊》2009年1 期)。敦煌和吐魯番是絲綢之路東段兩個重要的商鎮,整體而言,這兩個地區的商業貿易活動深受絲綢之路貿易的支配和影響,當地市場上出售的商品、參與貿易的商人和貿易所用貨幣都具有同樣的特徵,即多元文化的滲透和融合。

本文爲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課題攻關項目“百年敦煌學史研究”(批准號:07JZD0038)的部分成果。

敦煌、吐魯番兩地均是位於古代絲綢之路上的交通樞紐,伴隨着絲綢之路貿易的興起和發展,敦煌和吐魯番不再局限於絲路驛站的功能,而是更多地參與到絲綢之路商貿活動當中,經營中轉貿易,逐漸發展成爲絲路沿綫重要的商業城鎮。20 世紀以來以敦煌、吐魯番文獻的出土爲契機,敦煌吐魯番學研究興起,兩地商業貿易諸課題在幾代學者的努力下獲得豐碩的研究成果,以下分类别對研究狀況作簡要回顧。一、材料的刊佈及整理與歷史地理、社會政治方面的研究相比,敦煌吐魯番地區商業貿易的研究起步較晚。1961年出版的由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資料室輯録的《敦煌資料》第一輯(中華書局,1961年)對當時刊佈的敦煌文書中社會經濟部分進行整理和録文,收録包括户籍、土地文書、帳簿、契約等方面的170 多件文書。從某種意義上説,這本書的出版標誌着國內研究敦煌地區經濟、商貿歷史的開端。繼《敦煌資料》之後,陸續有一大批敦煌、吐魯番社會經濟文獻得以刊佈。對出土文書的整理有池田溫《中國古代籍帳研究》(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79年);唐長孺主編《吐魯番出土文書》①文物出版社在1992—1996年間陸續出版圖録本《吐魯番出土文書》,共4 册。(文物出版社,1981—1991年);唐耕耦、陸宏基編《敦煌社會經濟文獻真蹟釋録》1—5 輯(第1 輯書目文獻出版社,1986年;2—5 輯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1990年);山本達郎等人編著《敦煌吐魯番社會經濟史料》四卷本,分《法律文書》、《籍帳》、《契約》、《補編》,每卷分〈A〉解説·録文和〈B〉圖版兩册(Tun-huang and Turfan Documents,concerning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Ⅰ,Legal Texts;Ⅱ,Census Registers;Ⅲ,Contracts;Supplement. 〈A〉Introduction & Texts;〈B〉Plates. 東洋文庫,1978—2001年)。對各類文獻的綜合整理有王永興編著《隋唐五代經濟史料彙編校注》第一編(上下兩册,中華書局,1987年),該書收集的資料來源於史籍和敦煌、吐魯番文獻,內容涉及隋唐五代的官私奴婢、工匠、賦税、借貸及買賣等;王仲犖遺著《金泥玉屑叢考》(中華書局,1998年)爲從上古至宋代各類商品物產的價格考證,其中卷三“漢晉河西物價考”和卷六“唐西陲物價考”与敦煌、吐魯番有直接關聯。胡語文獻方面,以回鶻文文書刊佈及整理成果較多,回鶻文文書的年代大致在9 世紀末至14 世紀之間,大部分屬於契約類文書。具體有山田信夫編著《ウィゲル文契約文書集成》(大阪大學出版社,1993年),李經緯《吐魯番回鶻文社會經濟文書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和《回鶻文社會經濟文書研究》(新疆大學出版社,1996年),耿世民《回鶻文社會經濟文書研究》(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06年)。對於社會經濟材料的整理,除上述專著外,還有不少單篇論文,限於篇幅,此處不再一一介紹。這些材料的公佈,極大地推進了敦煌吐魯番地區商業貿易史的研究。二、通論及專題論著姜伯勤《敦煌吐魯番文書與絲綢之路》(文物出版社,1994年)一書是利用敦煌吐魯番出土文書和文物研究絲綢之路貿易的經典之作。該書以敦煌、吐魯番兩地爲中心,研究內容包括敦煌吐魯番兩地通往拜占庭的道路,通往波斯的“白銀之路”和通往印度的“香藥之路”,以及兩地所見參與絲路貿易的粟特人和突厥人的活動等。作者提出的“白銀之路”和將吐魯番的粟特商人分成著籍和非著籍兩種不同身份的觀點影響深遠。李明偉主編《絲綢之路貿易史研究》(甘肅人民出版社,1991年)和《隋唐絲綢之路——中世紀的中國西北社會與文明》(甘肅人民出版社,1994年),以絲綢之路爲主綫,對隋唐時期絲綢之路繁榮的基礎、西北貿易路發展的規律與特徵、貿易商鎮、粟特胡商的貢獻、絲路貿易中的商品和絲路貿易的商業制度等問題都展開有益的探討。李明偉著《絲綢之路貿易史》(甘肅人民出版社,1997年)一書,站在中原歷史發展的立場,論述絲綢之路貿易興盛衰亡的歷程。殷晴《絲綢之路與西域經濟——十二世紀前新疆開發史稿》(中華書局,2007年)是作者在數十年研究基礎之上對西域經濟史的全域式考察,依時代演進的順序討論不同時期新疆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包括手工業、交通道路、西州的中轉貿易等內容。李瑞哲的博士論文以胡商爲研究對象,題爲《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陸路絲綢之路上的胡商》(四川大學,2007年),其研究的一個重點是絲綢之路上的商隊,利用墓葬壁畫和出土文書來分析商隊的行進路綫、規模、首領等問題,并嘗試對商隊成員的國別進行甄別。另可參考李瑞哲已刊論文《試論胡商在絲綢之路上的活動以及中原王朝對待胡商的政策》(《敦煌學輯刊》2009年2期)和《古代絲綢之路商隊的活動特點分析》(《蘭州大學學報》2009年3 期)。國外研究方面,池田溫《敦煌の流通經濟》(《講座敦煌3:敦煌の社會》,大東出版社,1980年)從通貨的變遷、流通的承擔者商人、外來胡商等角度爲敦煌這座絲路驛站城市的經濟貿易建立起一個整體框架。荒川正晴長期關注吐魯番地區的商貿研究,成果較多,集大成之作是新出版的《ユーラシアの交通·交易と唐帝国》(名古屋大學出版會,2010年),全書共3 部,10 章。第Ⅱ部“唐帝國和歐亞東部的交通體制”和第Ⅲ部“唐帝國與胡漢商人的移動·交易”對公元6—8 世紀唐朝統治下帕米爾以東地區的交通、胡漢商人的貿易、商旅的過所和公驗等諸多重要問題展開研究。森安孝夫《シルクロードと唐帝国》(講談社,2007年)立足唐代,重在分析絲綢之路對唐朝社會經濟文化的影響,相關章節對粟特人的商業活動、奴隸貿易等問題進行論述。魏義天(étienne de la Vaissière)的Histoire des Marchands Sogdiens①本書初版於2002年,2004年出版修訂本。英譯本由James Ward 翻譯,Sogdian traders: A history,Leiden: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2005.(法蘭西學院漢學研究所,2002年)一書第一次系統地對粟特商人的歷史脈絡進行梳理,共分爲四個部分。第一部分講述古代的交通(起源至350年),重點探討敦煌出土的粟特人信劄以及粟特與印度之間的貿易;第二部分是商業帝國時期(350—750年),敘述索格底亞那本土經濟商貿的發展和粟特商人在中國的擴散;第三部分是商業和外交活動(550—750年),分析突厥與粟特人所結聯盟的商業活動和粟特商人西去的貿易綫路,與波斯、拜占庭、可薩、花剌子模等的貿易往來;第四部分是商業網絡的解體(700—1000年),講述8 世紀以後在伊斯蘭世界中粟特商人活動所面臨的困境以及粟特與回鶻之間的接觸。該書基本反映歐美學界粟特人研究的狀況,其中涉及的一些內容,如粟特與印度、粟特與花剌子模之間的貿易往來等,是中國學者不熟悉的領域,這一研究成果的發表對於我們更加全面地了解中亞粟特人的貿易活動很有幫助。該書也存在一定的問題,森安孝夫批評該書涉及粟特人在東方發展史方面,有很多日本學界的研究成果沒有被利用。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對中國研究成果的利用上,在該書參考文獻中,除中國史書和考古資料外,研究方面僅引用蔡鴻生、姜伯勤和榮新江等先生的幾篇文章,缺乏對中國學界研究成果的運用。三、粟特商人的活動及聚落分佈中亞粟特人善於經商,《新唐書》卷二二一《西域傳》描寫康國人“善商賈,好利。丈夫年二十,去傍國,利所在無不至”。這些粟特人離開家鄉,沿着絲綢之路展開貿易,他們在絲綢之路上的各個據點以及貿易目的地建立聚落來支持商隊的貿易活動。對敦煌吐魯番地區粟特商人的研究,集中在商人聚落、粟特文2 號信劄及粟特人參與貿易三方面。粟特人聚落問題研究起步很早,伯希和(Paul Pelliot)通過對敦煌文書P.2005《沙州都督府圖經》的研究,考察唐代蒲昌海地區的粟特人聚落(Journal Asiatique,11,1916;馮承鈞譯爲《沙州都督府圖經及蒲昌海之康居聚落》(《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七編》,商務印書館,1957年)。蒲立本(Edwin G. Pulleyblank)A Sogdian Colony in Inner Mongolia(T'oung Pao,vol. 41,1952)一文利用粟特文2 號信劄的內容來分析粟特人的分佈。池田溫《8 世紀中葉における敦煌のソグド人聚落》(《ユーラシア文化研究》1,1965年;辛德勇譯《8 世紀中葉敦煌的粟特人聚落》,《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9《民族交通》,中華書局,1993年)利用P.2657《天寶十載(751)敦煌縣差科簿》來分析敦煌從化鄉胡人聚落的興起與瓦解的過程,至今仍然是研究粟特人聚落問題的代表之作。姜伯勤《敦煌·吐鲁番とシルクロードのソグド人》(《季刊東西交涉》5—1/2/3,1985年)和陳國燦《魏晉至隋唐河西人的聚居與火祆教》(《西北民族研究》1988年1 期)分別對吐魯番和河西地區的胡人聚落與活動進行探討。其後榮新江撰有系列文章分析粟特人的聚落分佈,全面梳理中古時期出現在中國的粟特人聚落,具體有《西域粟特移民聚落考》(《西域考察与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4年)、《北朝隋唐粟特人之遷徙及其聚落》(《國學研究》6,1999年)、《西域粟特移民聚落補考》(《西域研究》2005年2期)、《北朝隋唐粟特人之遷徙及其聚落補考》(《歐亞學刊》6,2007年)、《從聚落到鄉里——敦煌等地胡人集團的社會變遷》(《敦煌寫本研究年報》3,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2009年)和《九、十世紀西域北道的粟特人》(《吐魯番學研究:第三屆吐魯番學暨歐亞遊牧民族的起源与遷徙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等文,勾勒出入華粟特人聚落的整體脈絡分佈。斯加夫(Jonathan Karam Skaff)寫有The Sogdian Trade Diaspora in East Turkestan During the Seventh and Eighth Centuries(Journal of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 of the Orient,46/4,2003)一文,以敦煌、吐魯番兩地文書爲基礎,對河西至西域的粟特人聚落進行研究,他認爲粟特人不僅主導7—8 世紀的絲綢之路貿易,同時粟特聚落內部的農業和手工業也得到發展。陳海濤、劉慧琴著《來自文明十字路口的民族——唐代入華粟特人的研究》(商務印書館,2006年)一書,將入華粟特人的聚落分爲皈化型、部落型和商業型三種,并對粟特人商業活動的特點及意義進行分析。鄭炳林《晚唐五代敦煌地區的胡姓居民与聚落》(《粟特人在中國——歷史、考古、語言的新探索》,中華書局,2005年)通過對晚唐五代歸義軍時期敦煌的胡姓居民、祆教信仰、聚落及歸義軍政權對胡姓聚落的管理等相關問題的考證,證實了這一時期敦煌粟特聚落的存在。根據粟特文古信劄的內容,早在西晉時期,粟特人便已經定居在敦煌地區,并往來於周邊及中原地區經商。粟特文古信劄指的是1907年斯坦因在敦煌一個長城烽燧遺址處發現的8 件用粟特文寫成的信件,其中5 件保存相對完整。研究的重點是2 號信劄,2 號信劄發現時裏層用絲綢包裹,外面有麻織物所做的封皮,墨書字迹,正文部分共63 行。關於2 號信劄的書寫年代,現在基本可以認定在4 世紀初的312—313年間。1962年哈爾瑪塔(J. Harmatta)發表2 號信劄的全文釋讀“Sogdian Sources for the History of Pre-Islamic Central Asia”(Prolegomena to the Sources on the History of Pre-Islamic Central Asia,Budapest:Akadémiai Kiadó,1979),在之後很長一段時期內學界均以哈爾瑪塔的釋讀爲研究基礎,王冀青《斯坦因所獲粟特文〈二號信劄〉譯注》(《西北史地》1986年1 期)發表2 號信的中譯本。2001年辛姆斯—威廉姆斯(Nicholas Sims-Williams)在Sogdian Ancient Letter Ⅱ(Monks and merchants:Silk Road Treasures from Northwest China,Gansu and Ningxia ,4-7 Century. New York:Harry N. Abrams,2001)一文中公佈對2 號信劄最新的轉寫和注釋,隨即成爲現今學術界討論時最常用的底本。國內有幾個不同版本的譯文,各有側重點。蘇銀梅譯《古粟特文信劄(Ⅱ號)》(《考古與文物》2003年5 期,封二圖)的譯文後附有信劄彩圖;畢波《粟特文古信劄漢譯與注釋》(《文史》2004年2 輯)注釋詳盡,信中粟特人名的漢文轉寫由粟特語專家吉田豐翻譯;麥超美《粟特文古信劄的斷代》(《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24,2008年)給出辛姆斯—威廉姆斯的英文原文,但譯文不全,欠缺原文21—40 行的內容。劉波《敦煌所出粟特語古信劄與兩晉之際敦煌姑臧的粟特人》(《敦煌研究》1995年3 期)認爲4 世紀前後粟特人在姑臧、敦煌、金城等地設有辦事處,并對信劄中出現的麻織品、毛氈、絲綢和麝香四類商品進行説明。粟特人不僅定居於敦煌、吐魯番地區,同時也積極參與到當地的商貿活動當中,成爲絲路貿易的重要擔當者。黄惠賢《〈唐西州高昌縣上安西都護府牒爲録上訊問曹禄山訴李紹謹兩造辯辭事〉釋》(《敦煌吐魯番文書初探》,武漢大學出版社,1983年)指出文書中的胡商曹炎延、京師漢李紹謹等長期往來販易於長安、高昌、弓月城之間,體現出絲綢之路上胡漢商人紛錯往來的貿易活動。陳連慶《漢唐之際的西域賈胡》(《1983年全國敦煌學術討論會文集》(文史·遺書編)上,甘肅人民出版社,1987年)一文介紹從漢至唐史籍所見西域胡商在中原地區的分佈情況和他們所攜帶的貿易商品。朱雷《東晉十六國時期姑臧、長安、襄陽的“互市”》(《古代長江中游的經濟開發》,武漢出版社,1988年)認爲中亞胡商充當互市人的角色,來往於姑臧和長安之間。程越《入華粟特人在唐代的商業与政治活動》(《西北民族研究》1994年1 期)認爲唐中期粟特人的貿易活動達到發展頂峰,他們的貿易活動促進了歐亞內陸的多邊貿易。程喜霖《唐代過所与胡漢商人貿易》(《西域研究》1995年1 期)從唐朝官府頒發給行人商旅的過所入手,利用過所中反映的申請過所人員的組成、來往地區、申請事由、隨行人員和攜帶物品等內容,説明胡漢商人尤其是胡商參與絲路貿易的情況。李方《唐西州的譯語人》(《文物》1994年2 期)指出粟特人在定居點所承擔的譯語人身份,他們廣泛參與到軍事活動、商業交易及官府案件審理等事項中。陳海濤《從胡商到編民——吐魯番文書所見麴氏高昌時期的粟特人》(《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19,2002年)指出粟特人以商人、保人、見證人等多種身份參與到高昌國的商貿活動中。劉慧琴、陳海濤《商業移民與部落遷徙——敦煌、吐魯番著籍粟特人的主要來源》(《敦煌學輯刊》2005年2 期)認爲敦煌和吐魯番的粟特人來源,隋唐以前以商人爲主,隋唐之後則以部落遷徙居多。荒川正晴《唐帝國とソゲド人の交易活動》(《東洋史研究》56—3,1997年;陳海濤譯《唐帝國和粟特人的交易活動》,《敦煌研究》2002年3 期)和《唐代粟特商人與漢族商人》(《粟特人在中國——歷史、考古、語言的新探索》,中華書局,2005年)對隋唐時期絲綢之路上的商人和商隊的活動進行深入研究,認爲當粟特人的本土成爲唐朝的羈縻州府後,粟特商人與漢族商人享有基本相同的權利,可以在唐帝國勢力範圍內廣泛進行遠距離的貿易活動。近年荒川正晴又發表《遊牧國家とオアシス國家の共生關係——西突厥と麴氏高昌國のケースから——》(《東洋史研究》67—2,2008年)探討西突厥向高昌派遣使節的常規化和粟特人擔當使節的經濟活動,認爲粟特人在貿易往來中發揮重要作用。張慶捷《北朝隋唐的胡商俑、胡商圖与胡商文書》(《中外關係史:新史料与新問題》,科學出版社,2004年)對北朝至隋唐時期考古所見胡商俑和圖像加以整理,并利用吐魯番出土的胡商文書,對胡商的形象特徵、貿易商品和生活等方面展開分析。四、貿易市場与商品敦煌吐魯番兩地的貿易市場往往具有雙重功能,既是本地區百姓進行日常交易的場所,同時是外來商品的中轉市場,現有研究更爲注重敦煌和吐魯番在絲綢之路貿易中的地位問題。關於敦煌的市場,鄭炳林、徐曉麗《論晚唐五代敦煌貿易市場的國際化程度》(《中國經濟史研究》2003年2 期)一文認爲晚唐五代敦煌貿易市場的國際化主要體現在貿易商人、商品和貨幣的使用上。鄭炳林《晚唐五代敦煌商業貿易市場研究》(《敦煌學輯刊》2004年1 期)指出晚唐五代敦煌的商品生產有一定發展,當地貿易市場活躍,對外貿易仍以中轉貿易爲主,商團貿易包括百姓個體貿易、歸義軍政權派遣使節代表的官方貿易和僧人爲主體的僧使貿易。吐魯番的市場,李鴻賓《唐代西州市場商品初考——兼論西州市場的三種職能》(《敦煌學輯刊》1988年1、2 期)分析《唐天寶二年(743)交河郡市估案》反映的西州市場的商品情況:絲布織品和成衣均來自內地,食用日雜多爲西州地區以及西北其他地區生產和製造,外來商品多集中在牲畜行,并認爲西州承擔着對內地、本地及周邊地區、國外(波斯、印度、西亞等)貿易文化交流的市場職能。陳國燦《唐西州在絲綢之路上的地位和作用》(《吐魯番學研究》2006年2 期)認爲西州是東西貿易中的一個中心市場,唐政府以西州爲基地,維護絲綢之路的繁榮和暢通。殷晴《唐代西域的絲路貿易與西州商品經濟的繁盛》(《新疆社會科學》2007年3 期)認爲當時西州的商品經濟發展處於全國前列,不僅是我國西北區域性市場,作爲西域門户實際上已經發揮國際市場的作用。商品及物價方面,敦煌和吐魯番文書反映出兩地市場上的商品種類豐富,產地多元化。韓國磐《唐天寶時農民生活之一瞥——敦煌吐魯番資料閱讀劄記之一》(《廈門大學學報》1963年4 期)利用文書中的物價材料來探索唐天寶年河西等地的農民生活狀況。池田溫《中國古代物價の一考察(一)(二)——天寶元年交河郡市估案斷片を中心として——》(《史學雜誌》77 編1、2 號,1968年;韓昇译《中國古代物價初探——關於天寶二年交河郡市估案斷片》,《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4,中華書局,1992年;後又增補録文50 行,收入池田溫《唐研究論文選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對大谷文書中的交河郡市估材料進行拼接、綴合,共計125 片。這批市估案反映出唐天寶年間西域的物價水平,涉及數十類商品,史料價值很高。朱雷《麴氏高昌王國的“稱價錢”——麴朝税制零拾》(《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4,1982年)考證吐魯番文書中出現的“臧錢”和“稱價錢”,認爲它們都是麴氏王國的王室所屬“內臧”部門向商胡徵收的某種商税,不經過官府。唐耕耦《8 至10 世紀敦煌的物價》(《紀念陳寅恪教授國際學術討論會文集》,中山大學出版社,1989年)將文書所見80 多種物品分爲12 大類,逐一輯録。盧向前《唐前期市估法研究》(《敦煌吐魯番學研究論文集》,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0年),探討時估的制定與市估法的功能。王仲犖《唐西陲物價考》(《敦煌吐魯番文獻研究論集》5,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年)一文從敦煌、吐魯番、于闐文書中檢録出各種商品的價格。高維剛《從漢簡管窺河西四郡市場》(《四川大學學報》1994年2 期)利用漢簡對漢代敦煌、武威等四郡的市場分佈、商品、物價和貨幣等問題逐一分析,認爲河西的糧食布帛價格要高於內地,而牛馬等牲畜價格較便宜。鄭炳林《晚唐五代敦煌貿易市場的物價》(《敦煌研究》1997年3 期)利用歸義軍官府和寺院的收支賬目,對敦煌市場上各類商品的價格進行考證,在反映敦煌地區這一時期的物價水準的同時也充分説明貿易商品之豐富。鄭炳林《晚唐五代敦煌貿易市場的外來商品輯考》(《中華文史論叢》63 輯,2000年)對非敦煌出產的商品進行考證,有西域特產如龜兹的胡粉、于闐的美玉和西州的棉布等,也有中原的絲織品、鐵器等,更有來自遙遠波斯的銀器、印度的香料及高麗的絲綢,對外貿易涉及地域十分廣泛。鄭學檬《唐代物價散論》(《2000年敦煌國際學術討論會文集:紀念藏經洞發現暨敦煌學百年:1900—2000》(歷史文化卷)上,甘肅民族出版社,2003年)主要以唐代絹價和糧食價格之間的比較,來説明唐代物價波動之態勢。錢伯泉《從〈高昌內藏奏得稱價錢賬〉看麴氏王朝時期絲綢之路的商人和商品》(《西北史地》1992年3期)分析該件文書中出現的商人是以康國爲首的粟特九姓胡商,并考證貿易商品銀、金、香料、鍮石、絲等的產地。衡之《唐代吐魯番地區的物價管理》(《西域研究》1997年4 期)據《唐天寶二年(743)交河郡市估案》分析唐政府的市司如何給商品定價及維護市估的權威性。以上所列論文多從全局角度對貿易商品及物價展開研究,具體考證某一類商品的論文頗多,以下主要介紹涉及商貿活動的部分。第一,紡織品。絲綢之路貿易中的大宗商品始終是以絲綢爲代表的紡織品,這一點從敦煌吐魯番文獻和出土實物中得到印證。吐魯番文書中有各種紡織品,韓國磐《從吐魯番出土文書來看高昌的絲綿織業》(《敦煌吐魯番經濟文書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1986年)認爲文書中那些沒有標明產地的絲織品如綾、羅、錦、絹等大多數是高昌和唐代西州所產,而缽斯錦(波斯錦)、疏勒錦、魏錦等并非本地所產。姜伯勤將波斯錦按地域分爲廣義、狹義兩種,狹義指原產波斯的織錦,通過絲路貿易流入高昌;廣義指薩珊式織錦,產地可以是粟特或中國西北或其他地方(《敦煌吐魯番文書與絲綢之路》,文物出版社,1994年)。宋曉梅將高昌地區的絲織品分爲“拿來”和地產兩類,并認爲斜紋紋錦技術在高昌的傳播与粟特人有關(《高昌國——公元五至七世紀絲綢之路上的一個移民小社會》,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乜小紅《略論十六國以來高昌地區的絲織業》(《西北師範大學學報》2003年5 期)認爲高昌仿製大量薩珊式樣的波斯錦、粟特錦等銷往中亞、西亞乃至歐洲各地。吐魯番地區出土大量精美的紡織品實物,孔祥星《唐代“絲綢之路”上的紡織品貿易中心西州——吐魯番文書研究》(《文物》1982年4 期)利用吐魯番出土紡織品説明唐代西州已成爲重要的紡織品貿易中心。武敏對吐魯番出土紡織品實物作過一系列研究,如《吐魯番出土蜀錦的研究》(《文物》1984年6 期)指出一些錦標本屬於蜀錦,是作爲商品從四川輾轉販運到吐魯番的;《新疆出土的古代織物——以漢—唐(1—8 世紀)絲織品爲主》(《吐魯番學研究》2002年2 期)指出古代高昌還曾是中國蠶絲和織品的產地。并根據吐魯番出土的唐代織錦,説明“唐代(中國)無經錦”的提法有誤。趙豐《經營西域絲路的經濟利益——敦煌和吐魯番出土兩份絲綢物價表的比較研究》一文(《浙江與敦煌學——常書鴻先生誕辰一百周年紀念文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年)指出敦煌市場上的絲綢不僅來自中國內地,也有中亞系統的織錦,由於絲綢在中原、西域、中亞等地的價格差異,唐朝將絲綢作爲貨幣推銷到絲路沿途各地,獲利極大。第二,奴婢。在敦煌吐魯番地區,有關奴婢貿易的記載不少。張勛燎《敦煌石室奴婢馬匹價目殘紙的初步研究》(《四川大學學報》1978年3 期)對四川省圖書館藏敦煌奴婢馬匹價格文書進行介紹,并對文書年代和內容作出初步分析。朱雷進一步將本件文書定名爲《唐沙州某市時價簿口馬行時估》(《敦煌所出〈唐沙州某市時價簿口馬行時估〉考》,《敦煌吐魯番文書初探》,武漢大學出版社,1983年)考察唐代的行、市制度及奴婢馬匹的買賣。特別要提到一件粟特文的奴婢買賣契約,出土於吐魯番阿斯塔那135 號墓。內容是639年高昌一漢族張姓沙門和粟特人之間的胡奴交易,女奴價格是波斯製銀幣120 文。文書解讀見吉田豐、森安孝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物館合作的《麴氏高昌国時代ソグド文女奴隸売買文書》(《内陆アジア言语の研究》Ⅳ,1989年;柳洪亮譯《麴氏高昌國時代粟特文買賣女奴隸文書》,《新疆文物》1993年4 期)。荒川正晴《トゥルファン出土〈麴氏高昌国時代ソグド文女奴隸売買文書〉の理解をめぐって》(《內陸アジア言语の研究》Ⅴ,1990年)對該件文書涉及的墓主人、貨幣等問題詳加討論,支持吉田等人關於墓主人爲漢人的判斷。林梅村《粟特文買婢契與絲綢之路上的女奴貿易》(《文物》1992年9 期)指出吉田豐等人釋讀中的一些錯誤,認爲買主并非漢族,而是俗姓石氏的粟特沙門。從文書所載交易奴婢的姓名及身份來看,胡奴婢佔據大多數。吴震《唐代絲綢之路與胡奴婢買賣》(《1994年敦煌學國際研討會文集(宗教文史卷)》下册,甘肅民族出版社,2000年)指出胡奴販運多從價格低廉的粟特、突厥等地流入售價頗高的中原市場。溫翠芳《唐代長安西市中的胡姬與絲綢之路上的女奴貿易》(《西域研究》2006年2 期)指出胡奴貿易同絲綢一樣具有高額利潤,吐魯番市場上的女奴很可能販賣至長安,成爲長安西市中的胡姬。劉文鎖《唐代西州奴婢交易的若干問題》分析唐代奴婢交易“元券”和“市券”的辦理,并總結出奴婢交易遵循的法則(《絲綢之路——內陸歐亞考古与歷史》,蘭州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三,香藥等。王新民《麴氏高昌與鐵勒突厥的商業貿易》(《新疆大學學報》1993年3 期)認爲高昌缺乏礦產資源,高昌市場上的許多礦產品來自鐵勒人和突厥人之手,同時鐵勒、突厥與高昌之間存在錢馬貿易。鄭炳林《〈康秀華寫經施入疏〉與〈炫和尚貨賣胡粉曆〉研究》(《敦煌吐魯番研究》3 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對P.2912 背面吐蕃佔領敦煌時期的兩篇文書進行分析,胡粉這種外來的化妝品在敦煌居民中普遍使用,粟特商人康秀華向寺院施捨大量財物體現出敦煌市場上商品的豐富,而寺院籍帳所載物品內容也反映出當時中外商業貿易之規模。陳明《“商胡輒自夸”:中古胡商的藥材貿易与作僞》(《歷史研究》2007年4 期)獨闢蹊徑,對胡商在香藥貿易中以次充好的行爲展開分析。姚崇新《中外醫藥文化交流視域下的西州藥材市場——〈以交河郡市估案〉爲中心》(《文史》2009年4 輯)分析從高昌到西州,吐魯番地區的藥材貿易得到進一步發展,官府也參與到貿易中;西州藥材市場成爲亞洲各地區藥物產品的匯聚之地,在唐代陸路中外醫藥貿易中地位突出。溫翠芳《中古時代絲綢之路上的香藥貿易中介商研究》(《唐史論叢》12,三秦出版社,2010年)認爲粟特人是當時陸路絲綢之路上香藥貿易的擔當者。中田裕子專門對西州的馬匹貿易展開研究,并注意到唐代官方和民間的馬匹貿易中有不少粟特商人參與(《唐代西州における群牧と馬の賣買》,《敦煌寫本研究年報》4,2010年)。五、貿易契約及貨幣敦煌吐魯番兩地出土契約文書數量衆多,録文有沙知《敦煌契約文書輯校》(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年),其中收録敦煌所出契約文書300 餘件,録文精確度較高。之後劉戈、乜小紅分別對回鶻文買賣契約和俄藏敦煌文獻中的契約部分進行録文(劉戈《回鶻文買賣契約譯注》,中華書局,2006年;乜小紅《俄藏敦煌契約文書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對敦煌吐魯番地區契約文書的研究,側重於兩個方面,即對契約內容及年代的考證和契約所體現的法律文獻方面的內容。陳國燦《敦煌所出諸借契年代考》(《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4,1982年)和《唐代的民間借貸——吐魯番敦煌等地所出唐代借貸契券初探》(《敦煌吐魯番文書初探》,武漢大學出版社,1983年)對文書所體現的借貸類型進行劃分,并考證出一批契約的年代。唐耕耦《唐五代時期的高利貸》(《敦煌學輯刊》1986年1 期)同樣劃分借貸文書的類別,并對借貸雙方的身份、借貸原因、利息率、違約處罰擔保等問題展開全面考察。李天石《敦煌所出賣身、典身契約年代考》(《敦煌學輯刊》1988年1 期)對S.3877、P.3150、P.3964 和北圖餘字81 號這四件敦煌契約的年代進行考證,分別爲916年、943年、935年和921(或981)年。吴震《吐魯番出土券契文書的表層考察》(《敦煌吐魯番研究》1 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對《吐魯番出土文書》收録的250 件契約進行全面梳理,對券契定名、分類与分期、縱向不同年代契券形式的比較,以及契券用語方面的內容逐一討論。楊際平《敦煌吐魯番出土雇工契研究》(《敦煌吐魯番研究》2 卷,1997年)列出吐魯番出土的25件雇工契和敦煌出土的34 件雇工契,雇工契按期限可分爲短雇和歲作兩類,按作業性質可劃分爲農業、畜牧業、手工業、雇人代官役和其他類。陳永勝《敦煌文獻中民間借貸契約法律制度初探》(《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0年3期)和《敦煌買賣契約法律制度探析》(《敦煌研究》2000年4 期)二文,分別對敦煌出土的89 件借貸契券和33 件買賣契券進行研究。陳永勝又結合吐魯番出土文書,對兩地所出契約進行整體研究(《敦煌吐魯番契約中的契約形式與契約制度》,《2000年敦煌學國際學術討論會文集:紀念敦煌藏經洞發現暨敦煌學百年1900—2000》(歷史文化卷)上,甘肅民族出版社,2003年)。童丕(éric Trombert)《敦煌的借貸:中國中古時代的物質生活與社會》(余欣、陳建偉譯,中華書局,2003年)通過研究敦煌契約文書的書式及借貸機制,分析織物借貸反映的商人出行與貿易活動。乜小紅《從粟特文券契看高昌王國奴婢買賣之官文券》(《西域研究》2009年4 期)將粟特文買賣契約和漢文《高昌延壽四年(627)趙明兒買作人券》進行比較,説明粟特文契約保存着一些粟特民族的特色,但更多的是遵循漢文契券的模式。乜小紅《中古西域民漢文買賣契約比較研究》(《西域研究》2011年2 期)將回鶻文、粟特文契約与漢文契約進行比較,指出各類契約在內容、形式和慣用語方面具有一致性,體現出漢文化在西域的傳承。楊慧玲《敦煌契約文書中的保人、口承人、同便人、同取人》(《敦煌研究》2002年6 期)和敏春芳《敦煌契約文書中的“證人”“保人”流變考釋》(《敦煌學輯刊》2004年2 期)關注契約中的見證人這一群體,對契約所見不同身份的見證人逐一分析。張可輝《從敦煌吐魯番文書看中人与地權交易契約關係》(《西域研究》2011年2 期)對土地買賣契約及簽約時的“中人”角色進行分析,認爲中人發揮着重要的平衡作用。貨幣方面,敦煌和吐魯番兩地呈現不同的特點。敦煌一地貨幣變遷脈絡比較清晰。劉漢東《略論漢隋間河西走廊的貨幣》(《西北史地》1987年4 期)對這一時期河西流通的銅錢、黄金、白銀和實物貨幣的流通情況分別進行討論。鄭學檬《從敦煌文書看唐代河西地區的商品貨幣經濟》(《敦煌吐魯番出土經濟文書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1986年)利用敦煌文書的籍帳材料,認爲唐代河西地區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特點是以糧食貿易爲中心,過境貿易是經濟繁榮的標誌,但整體缺乏足量的通貨供給。尹偉先《從敦煌文書看唐代河西地區的貨幣流通》(《社科縱橫》1992年6 期)將唐代河西貨幣變遷歷史分爲唐初期銅錢和布帛的流通、吐蕃時期各種實物貨幣的通行和歸義軍時期布帛糧食爲主的三個階段。蘇金花《唐、五代敦煌地區的商品貨幣形態》(《敦煌研究》1999年2 期)分析敦煌地區的貨幣,唐前期以中央政府發行的銅錢爲主,同時錢貨兼用;晚唐五代主要使用實物貨幣,吐蕃統治和歸義軍時期都以糧食、布匹、絹帛爲主要貨幣,也有少量使用金銀的交易。鄭炳林《晚唐五代敦煌貿易市場的等價物》(《中國史研究》2002年3 期)指出晚唐五代敦煌貿易市場錢幣匱乏,對外貿易及大宗貿易中主要用金銀器皿和絲綢支付,同時也使用金銀錢幣。由於金銀錢幣和器皿及絲綢分割困難,不利於小宗貿易,因此從吐蕃佔領敦煌到歸義軍時期結束,敦煌貿易市場一般使用實物貨幣。作爲交換計算價格標準的等價物,係以麥爲主,輔之以粟。吐魯番地區的貿易貨幣問題較爲複雜,不同時代曾流通過實物貨幣、五銖錢、銀錢和開元通寶等各類貨幣。此外,墓葬出土有拜占庭的金幣、波斯薩珊朝的銀幣和“高昌吉利”銅錢,對於這些錢幣功能的考察也是研究的一個熱點。貨幣體系方面,宋傑《吐魯番文書所反映的高昌物價與貨幣問題》(《北京師範學院院報》1990年2 期)以銀錢、銅錢爲基準單位,列出高昌的糧食、紡織品、馬匹等商品的價格,并揭示出十六國、高昌國、唐西州三個階段貨幣的演變。盧向前《高昌西州四百年貨幣關係演變述略》(《敦煌吐魯番文書論稿》,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分析高昌王國前期以毯、疊布等織物作爲實物貨幣,大約在560年左右銀錢成爲主要的流通貨幣。銀錢方面,吐魯番文書表明“銀錢”是高昌國時期的貨幣,但銀錢具體是哪種錢幣,史籍和文書中都沒有明確的記載,學術界一般認爲銀錢即是波斯薩珊朝的銀幣。鄭學檬《十六國至麴氏王朝時期高昌使用銀錢的情況研究》(《敦煌吐魯番經濟文書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1986年)、郭媛《試論隋唐之際吐魯番地區的銀錢》(《中國史研究》1990年4 期)、錢伯泉《吐魯番發現的薩珊銀幣及其在高昌王國的物價比值》(《西域研究》2006年1 期)分別對銀錢使用情況進行分析,説明銀錢在貿易中廣泛使用。姜伯勤認爲文書中出現的銀錢是波斯銀幣、粟特銀幣和喀什米爾等地的西域銀幣,一般都以波斯銀幣爲標準貨幣(《敦煌吐魯番文書與絲綢之路》,文物出版社,1994年)。林友華《從四世紀到七世紀中高昌貨幣形態初探》(《敦煌吐魯番學研究論文集》,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1年)則認爲文書中的銀錢是高昌自鑄的銀錢。森安孝夫《シルクロード東部における通貨——絹·西方銀錢·官布から銀錠へ——》(《中央アジア出土文物論叢》,朋友書店,2004年)着眼整個絲綢之路東部貿易貨幣的演變來研究回鶻貨幣的使用,認爲10—11 世紀使用棉布(即官布),13—14 世紀以銀錠爲主。汪海嵐(Helen Wang)著Money on the Silk Road. The Evidence from Eastern Central Asia to AD 800 (London:the British Museum Press,2004)一書,第一部分介紹20 世紀初斯坦因從新疆獲得的各種錢幣,第二部分結合文書材料對中古時代新疆的貨幣制度展開討論,第三部分是對大英博物館藏斯坦因所獲錢幣的詳細列表。另可參考汪海嵐的單篇論文《一匹駱駝多少錢?——公元800年之前的絲綢之路貨幣新解》(王樾譯,《西域文史》3 辑,2008年)。出土錢幣方面,以波斯薩珊銀幣最爲重要。夏鼐《新疆吐魯番最近出土的波斯薩珊朝銀幣》(《考古》1966年4 期)、《中國最近發現的波斯薩珊朝銀幣》(《考古學報》1957年2 期)、《綜述中國出土的波斯薩珊朝銀幣》(《考古學報》1974年1 期)和桑山正進《東方におけるサ—サ—ン式銀貨の再檢討》(《東方學報》第54 册,1982年)具體考察新疆出土的波斯薩珊朝銀幣,并附以錢幣圖片。王義康《中國境內東羅馬金幣、波斯薩珊銀幣相關問題研究》(《中國歷史文物》2006年4 期)將金銀幣及其仿製幣區分開來,認爲真幣在西域地區是流通的,而仿製幣則多爲葬俗所需。楊潔《論流入中國的波斯薩珊銀幣的功能——以吐魯番出土銀幣爲例》(《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0年2 期)統計吐魯番出土的薩珊銀幣及仿製幣共計184 枚,其中墓葬出土46 枚,并從薩珊銀幣的存在年代及物價比值等方面進一步論證波斯薩珊銀幣并非吐魯番地區流通的銀錢。楊潔《絲路緑洲國家的貨幣:本地鑄造,抑或外部流入》(《中國經濟史研究》2011年3 期)通過分析吐魯番文書中的金錢、銀錢和銅錢的記載,結合出土錢幣,認爲麴氏高昌國時期,自鑄的銀錢佔據很重要的地位,波斯薩珊銀幣出現在胡商之間的貿易中,殘損的薩珊銀幣由於價值貶低,往往以殘錢的形式參與流通,而拜占庭金幣及仿製幣并沒有在吐魯番發揮貨幣的功能。出土金幣主要是拜占庭金幣,吐魯番共計出土28 枚拜占庭金幣,全部爲仿製幣。形質及出土情況可參蒂埃里、莫里森《簡述在中國發現的拜占庭帝國金幣及其仿製品》(郁軍譯,《中國錢幣》2001年4 期)、羅豐《中國境內發現的東羅馬金幣》(《胡漢之間——絲綢之路与西北歷史考古》,文物出版社,2004年)、陳志强《我國所見拜占庭鑄幣相關問題研究》(《考古學報》2004年3 期)和林英《拂菻金幣考辨》(《唐代拂菻叢説》,中華書局,2006年)。專題研究有郭雲艷的博士論文《中國發現的拜占庭金幣及其仿製品研究》(南開大學,2006年)。高昌吉利錢是高昌自鑄的錢幣,鑄造年代基本定爲麴氏高昌時期,功能方面有作爲厭勝錢和貨幣兩種觀點。片山章雄《高昌吉利錢につぃて》(《小田義久博士還暦紀念東洋史論集》,1995年;于志勇譯《關於高昌吉利錢》,《西域研究》1995年1 期)對出土的高昌吉利錢情況進行梳理。盛觀熙《再論“高昌吉利”錢》(《新疆錢幣》2004年3 期)一文收集大量高昌吉利錢幣出土材料,認爲高昌吉利錢屬於厭勝錢。錢伯泉《從吐魯番出土文書看“高昌吉利”的鑄作時間和錢幣性質》(《新疆錢幣》2006年1 期)則認爲高昌吉利錢是實用和流通的銅質貨幣。王永生《“高昌吉利”錢幣考——兼論隋唐之際高昌地區的文化融合》(《西域研究》2007年1 期)認爲“吉利”二字是突厥語ilk 或ilg 的漢語音譯,“高昌吉利”對應的漢語意思爲“高昌王”,這一名稱正是胡漢兩種文化交融於高昌的具體表現。另外岡內三真《トルフアン五銖錢と中原五銖錢》(《吐魯番學研究——第三屆吐魯番學暨歐亞遊牧民族的起源与遷徙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介紹吐魯番出土的11 枚五銖錢,并認爲這些五銖錢應是西漢時期流入車師國。六、与中原的貿易往來及其他与中原等地的商貿往來方面,前田正名《北魏官營貿易に關する考察——西域貿易の展開を中心として——》(《東洋史研究》13—6,1955年)以景明元年(500)爲界,將北魏与西域的貿易交往分爲兩個時代,并列表説明西域各地區与北魏的往來頻次。作者認爲中原開展貿易并不是祇爲追求奢侈品,而是意識到西域商品的流入對中原經濟的補充作用。雷學華《略述唐朝對西域的商業貿易管理》(《敦煌學輯刊》1983年,總4 期)分析唐政府對“市”的管理,指出錢帛并用的規定在西域也得到執行。雷學華《唐代中原与西域間的商業貿易關係》(《中南民族學院學報》1986年3 期)將唐朝中原和西域的商貿往來分爲漸興期、繁榮期和衰落期三個階段。凍國棟《唐代民族貿易與管理雜考》(《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9、10,1988年)指出,在互市貿易之外,唐邊州軍政機構和少數民族政權之間以及民間的商業活動十分活躍。吴玉貴《試論兩件高昌供食文書》(《中國史研究》1990年1 期)利用客館文書推算出高昌國流動人口數量十分龐大,體現出絲路貿易的繁榮。鄭炳林、馮培紅《唐五代歸義軍政權對外關係中的使頭一職》(《敦煌學輯刊》1995年1 期)認爲歸義軍政權派遣使團中的“使頭”在經濟上發揮貿易使人的作用。齊陳駿、馮培紅《晚唐五代宋初歸義軍對外商業貿易》(《敦煌學輯刊》1997年1 期)指出歸義軍的對外貿易是當時絲綢之路經濟貿易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敦煌及周邊市場的發展是歸義軍得以開展對外貿易的現實經濟基礎。郝玉玲《古代吐魯番地區與中原王朝的朝貢貿易》(《西域研究》2000年1期)依年代順序敘述吐魯番與中原之間以朝貢爲名的貿易往來。榮新江《高昌王國與中西交通》(《歐亞學刊》2,2000年)指出高昌官府爲胡商提供自由買賣的場所并從中獲益,通過對西方移民的安置和管理吸引胡商來此定居,促進了高昌當地的經濟繁榮。余欣《唐宋時期敦煌土貢考》(《敦煌寫本研究年報》4,2010年)對敦煌文獻中的土貢資料進行整理,并探討棋子、玉石和羚羊角等貢物的來源。与絲綢之路貿易關係,楊秀清編著《華戎交會的都市——敦煌與絲綢之路》(甘肅人民出版社,2000年)和榮新江《華戎交匯:敦煌民族與中西交通》(甘肅教育出版社,2007年)兩書相關章節分別論述敦煌作爲絲綢之路國際商貿中心的具體表現和敦煌所見的絲路貿易。宋曉梅《都官文書中的臧錢與高昌對外貿易中的幾個問題》(《西域研究》2001年4 期)認爲在麴氏高昌國時期對外貿易以轉口貿易爲主,同時兼營直接、間接的進出口貿易。斯加夫(Jonathan Karam Skaff)《吐魯番發現的薩珊銀幣和阿拉伯—薩珊銀幣——它們與國際貿易和地方經濟的關係》(《敦煌吐魯番研究》4 卷,1999年)認爲6世紀晚期的高昌具有貿易中心的地位,高昌的貿易狀況并非由自身經濟發展水準所決定,而是受絲綢之路國際貿易方式的支配。韓森(Valerie Hansen)《絲綢之路貿易對吐魯番地方社會的影響:公元500—800年》(《粟特人在中國——歷史、考古、語言的新探索》,中華書局,2005年)認爲在高昌國的居民組成中居於中心的是專職貿易的粟特商人,官府、譯語人等爲商人提供服務,佔人口大多數的百姓很少參與絲路貿易。韓森另有《從吐魯番、撒馬爾罕文書看絲綢之路上的貿易——本文獻給年初逝世的吐魯番考古學家吴震先生》(王錦萍譯,《吐魯番學研究——第三屆吐魯番學暨歐亞遊牧民族的起源与遷徙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一文,嘗試將吐魯番、庫車和撒馬爾罕出土的經濟文書作爲一個整體,綜合全局來看絲綢之路貿易的規模。回鶻與絲路貿易,除前列回鶻文契約文書外,敦煌出S.8444 文書也是十分重要的材料。土肥義和《敦煌發現唐·回鶻交易關係漢文文書斷簡考》(《中國古代の法と社會——栗原益男先生古稀紀念論集》,汲古書院,1988年;劉方譯《敦煌發現唐回鶻交易關係漢文文書殘片考》,《西北民族研究》1989年2 期)指出S.8444 文書是唐代內文思使與回鶻國貿易時的一種收支決算文書,從文書所記回鶻的貢物和唐的回賜品,可以了解當時雙方貿易物品之間的價格比值。李德龍《敦煌遺書S.8444 號研究——兼論唐末回鶻與唐的朝貢貿易》(《中央民族大學學報》1994年3 期)和陸慶夫《論甘州回鶻與中原王朝的貢使關係》(《民族研究》1999年3 期)分別對S.8444 文書所體現的唐晚期甘州回鶻與中央政府的貢使來往和朝貢商品進行分析。陸文進一步指出這種貢使關係不僅是雙方貿易交往的體現,同時也維繫着絲綢之路的暢通,保障了東西方經濟文化的交流。陳愛峰、楊富學《西夏与回鶻貿易關係考》(《敦煌研究》2009年2 期)利用黑水城、敦煌等地的文書,對北宋和南宋時期西夏与回鶻之間貿易發展程度進行分析。近百年以來,學術界關於敦煌吐魯番地區商業貿易研究的成果可謂碩果累累。受篇幅所限,本文未能收録全部相關論著,更廣範圍的研究成果可參考相關綜述。如程越《國內粟特研究綜述》(《中國史研究動態》1995年9期)、楊富學《回鶻文社會經濟文書研究百年回顧》(《敦煌研究》2000年4期)、凍國棟《二十世紀唐代商業史研究述評》(原爲《二十世紀唐研究》中的商業篇,後收入《中國中古經濟与社會史論稿》,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楊潔《高昌王國貿易史研究綜述》(《敦煌學輯刊》2009年1 期)。敦煌和吐魯番是絲綢之路東段兩個重要的商鎮,整體而言,這兩個地區的商業貿易活動深受絲綢之路貿易的支配和影響,當地市場上出售的商品、參與貿易的商人和貿易所用貨幣都具有同樣的特徵,即多元文化的滲透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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