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敦煌吐番商易研究回(3)

来源:西域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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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據粟特文古信劄的內容,早在西晉時期,粟特人便已經定居在敦煌地區,并往來於周邊及中原地區經商。粟特文古信劄指的是1907年斯坦因在敦煌一個長

根據粟特文古信劄的內容,早在西晉時期,粟特人便已經定居在敦煌地區,并往來於周邊及中原地區經商。粟特文古信劄指的是1907年斯坦因在敦煌一個長城烽燧遺址處發現的8 件用粟特文寫成的信件,其中5 件保存相對完整。研究的重點是2 號信劄,2 號信劄發現時裏層用絲綢包裹,外面有麻織物所做的封皮,墨書字迹,正文部分共63 行。關於2 號信劄的書寫年代,現在基本可以認定在4 世紀初的312—313年間。1962年哈爾瑪塔(J. Harmatta)發表2 號信劄的全文釋讀“Sogdian Sources for the History of Pre-Islamic Central Asia”(Prolegomena to the Sources on the History of Pre-Islamic Central Asia,Budapest:Akadémiai Kiadó,1979),在之後很長一段時期內學界均以哈爾瑪塔的釋讀爲研究基礎,王冀青《斯坦因所獲粟特文〈二號信劄〉譯注》(《西北史地》1986年1 期)發表2 號信的中譯本。2001年辛姆斯—威廉姆斯(Nicholas Sims-Williams)在Sogdian Ancient Letter Ⅱ(Monks and merchants:Silk Road Treasures from Northwest China,Gansu and Ningxia ,4-7 Century. New York:Harry N. Abrams,2001)一文中公佈對2 號信劄最新的轉寫和注釋,隨即成爲現今學術界討論時最常用的底本。國內有幾個不同版本的譯文,各有側重點。蘇銀梅譯《古粟特文信劄(Ⅱ號)》(《考古與文物》2003年5 期,封二圖)的譯文後附有信劄彩圖;畢波《粟特文古信劄漢譯與注釋》(《文史》2004年2 輯)注釋詳盡,信中粟特人名的漢文轉寫由粟特語專家吉田豐翻譯;麥超美《粟特文古信劄的斷代》(《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24,2008年)給出辛姆斯—威廉姆斯的英文原文,但譯文不全,欠缺原文21—40 行的內容。劉波《敦煌所出粟特語古信劄與兩晉之際敦煌姑臧的粟特人》(《敦煌研究》1995年3 期)認爲4 世紀前後粟特人在姑臧、敦煌、金城等地設有辦事處,并對信劄中出現的麻織品、毛氈、絲綢和麝香四類商品進行説明。

粟特人不僅定居於敦煌、吐魯番地區,同時也積極參與到當地的商貿活動當中,成爲絲路貿易的重要擔當者。黄惠賢《〈唐西州高昌縣上安西都護府牒爲録上訊問曹禄山訴李紹謹兩造辯辭事〉釋》(《敦煌吐魯番文書初探》,武漢大學出版社,1983年)指出文書中的胡商曹炎延、京師漢李紹謹等長期往來販易於長安、高昌、弓月城之間,體現出絲綢之路上胡漢商人紛錯往來的貿易活動。陳連慶《漢唐之際的西域賈胡》(《1983年全國敦煌學術討論會文集》(文史·遺書編)上,甘肅人民出版社,1987年)一文介紹從漢至唐史籍所見西域胡商在中原地區的分佈情況和他們所攜帶的貿易商品。朱雷《東晉十六國時期姑臧、長安、襄陽的“互市”》(《古代長江中游的經濟開發》,武漢出版社,1988年)認爲中亞胡商充當互市人的角色,來往於姑臧和長安之間。程越《入華粟特人在唐代的商業与政治活動》(《西北民族研究》1994年1 期)認爲唐中期粟特人的貿易活動達到發展頂峰,他們的貿易活動促進了歐亞內陸的多邊貿易。程喜霖《唐代過所与胡漢商人貿易》(《西域研究》1995年1 期)從唐朝官府頒發給行人商旅的過所入手,利用過所中反映的申請過所人員的組成、來往地區、申請事由、隨行人員和攜帶物品等內容,説明胡漢商人尤其是胡商參與絲路貿易的情況。李方《唐西州的譯語人》(《文物》1994年2 期)指出粟特人在定居點所承擔的譯語人身份,他們廣泛參與到軍事活動、商業交易及官府案件審理等事項中。陳海濤《從胡商到編民——吐魯番文書所見麴氏高昌時期的粟特人》(《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19,2002年)指出粟特人以商人、保人、見證人等多種身份參與到高昌國的商貿活動中。劉慧琴、陳海濤《商業移民與部落遷徙——敦煌、吐魯番著籍粟特人的主要來源》(《敦煌學輯刊》2005年2 期)認爲敦煌和吐魯番的粟特人來源,隋唐以前以商人爲主,隋唐之後則以部落遷徙居多。荒川正晴《唐帝國とソゲド人の交易活動》(《東洋史研究》56—3,1997年;陳海濤譯《唐帝國和粟特人的交易活動》,《敦煌研究》2002年3 期)和《唐代粟特商人與漢族商人》(《粟特人在中國——歷史、考古、語言的新探索》,中華書局,2005年)對隋唐時期絲綢之路上的商人和商隊的活動進行深入研究,認爲當粟特人的本土成爲唐朝的羈縻州府後,粟特商人與漢族商人享有基本相同的權利,可以在唐帝國勢力範圍內廣泛進行遠距離的貿易活動。近年荒川正晴又發表《遊牧國家とオアシス國家の共生關係——西突厥と麴氏高昌國のケースから——》(《東洋史研究》67—2,2008年)探討西突厥向高昌派遣使節的常規化和粟特人擔當使節的經濟活動,認爲粟特人在貿易往來中發揮重要作用。張慶捷《北朝隋唐的胡商俑、胡商圖与胡商文書》(《中外關係史:新史料与新問題》,科學出版社,2004年)對北朝至隋唐時期考古所見胡商俑和圖像加以整理,并利用吐魯番出土的胡商文書,對胡商的形象特徵、貿易商品和生活等方面展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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